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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屯区公安局副局长孟宪华之恶行

恶人姓名: 孟宪华
单位: 伊春市金山屯区公安局
性别: 男
职位: 公安局副局长 局长
电话: 手机号:13039684622 w-0458-3733667,b-0458-3738512,手机:13846693497

所犯恶行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恶警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地区大法学员遭迫害事实
伊春市朱秀清被迫害致死
伊春市金山屯区张淑华被迫害致死

2001年4月,伊春市金山屯区公安拿着写有诬蔑大法的条子让大法弟子签字。如果不签字就拘留。陈桂秋等3名大法弟子拒绝签字,并写上了"法轮大法好"这句发自肺腑的心声。因此被公安拘留。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5/4/10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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