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李淑清
单位: 佳木斯市第三人民医院(佳木斯精神病院)
性别: 女
职位: 护士
入院后情况
1)医院名称:佳木斯市第三人民医院又称佳木斯精神病院。
2)主治医生:张学民科主任:薛凤启护士长:李淑清
3)未经任何检查定为抑郁性精神病。
4)未向受害者说明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
5)受害者无病,不服从医生用药,被强行捆绑,打,往嘴里塞,不吃药护士不离开。
6)静点(静点药物不详)八天后改口服用药,药名是氯丙嗪弗呱丁醇。
点滴后,口干,涩,燥。舌头不好使,腿站不稳,不能走路。烦躁,浑身疼痛难忍,腿乱蹬。
口服药后,浑身瘫软无力,记忆力减退,头痛,昏睡等。
四:出院情况
在没钱付医疗费的情况下于3月13日出院。无任何诊断说明。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3/21/9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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