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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修晓雪被辽宁省盖州市法院非法秘密判刑7年
【明慧网】大法弟子修晓雪(女, 21岁)为了告诉世人真相,救度被谎言蒙蔽的世人,向世人散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于2002年7月被榜式堡副镇长(赵永凯、张洪连、伍福民)绑架到当地派出所后送到盖州市刑事看守所,警察用酷刑逼问资料来源,修晓雪一身正气、坚强不屈,展现出了大法的威力与大法弟子的威严,令邪恶胆寒。
盖州市610恐怖组织及不法警察对修晓雪又加剧迫害,2002年9月4日盖州市法院在没有任何正规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对其进行非法秘密审判,连家人都不让出庭,并且法院戒备森严。
经核实,盖州市枉法法院非法判处修晓雪有期徒刑7年,并且不允许家属上诉,如上诉就不许相见。可见邪恶所做的一切是见不得人的,是怕曝光的。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0/16/381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