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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陕西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2002年6月29日西安日报(中共陕西省西安市委机关报)刊登如下消息,2002年6月28日上午,陕西省岐山县法院对杨雪琴、徐春霞、史转玲、梁玉丽、刘春霞、张信军、张全虎等7人分别非法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九年有期徒刑。借口是2001年10月1日在蔡家坡召开53名法轮大法学员参加的法轮大法法会。其他一些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也分别被非法拘留或劳教。

参加法会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公安对他们使用了多种刑具,学员承受了巨大的魔难。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8/9/34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