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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大法弟子被当地警察任意判刑
警察们把法轮功弟子及其家人骗出后在主人不在的情况下强行抄家,仅凭在该学员家中抄出了李洪志先生所著的书籍,就判大法弟子二年徒刑。这是在中国完全没有信仰自由,没有人权的典型表现。
他们还派人在法轮功弟子的住所周围长期进行监视,跟踪,就连大法弟子子女的同学来玩,回去后都有受到公安的追查。
还有一个大法弟子,家里有一个正在上中学的孩子和一位行动不便的老人。她刚刚失去丈夫不久,全家没有生活来源。就这样一个普通而又困难的家庭,公安人员却强行带走了孩子的母亲!真不知这一家老小怎么生活?!这样的事例在中国数不胜数。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2/8/20/35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