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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女儿河纺织厂大法弟子被迫流离失所


受害人:刘凤梅,女,36岁,辽宁锦州市女儿河纺织厂工人。
被迫害经过:2002年4月10日上午10点钟,刘凤梅在邻居家被两名便衣绑架。他们把刘劫持到太和区刑警五中队。他们抢走刘的手机、电话本、电话卡、手表、现金及家门钥匙。然后,在家里没人的情况下,他们用抢走的家门钥匙打开刘凤梅家的门,抄了家。把家里所有的衣柜、衣服包、被褥及床、沙发、面袋、米袋等都翻个底朝天,东西扔的遍地都是,一片狼藉。抢走大法书几十本,法像十几张,录像带三十多盘,磁带二十多盘,两台电视机(其中一台是给别人修的),两台录放机,一台大录音机,随身听充电器、孩子玩具车充电器、电烙铁、皮兜等。下午4点,刘被送往锦州市第一看守所。刘绝食绝水抵制迫害,第六天被强行灌食。插鼻管插不进去,邪恶之徒反复插,弄得里鼻子往外淌血。后来他们用开口器下胃管灌进去了,但又喷出来,灌食彻底失败,以后他们再也没灌。第八天他们开始给刘凤梅打点滴,一扎就起包,打不进去。刘凤梅四肢被扎得没好地方了。第12天晚上,刘凤梅被送到医院抢救,第13天,刘被释放。回到家后第二天晚8点多,太和公安分局、派出所十多人闯入刘家,见刘仍躺在床上,就走了。现在刘凤梅被迫流离失所。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6/5/313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