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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法弟子刘侠及其母被非法勒索钱财


1999年12月被原官坊乡派出所罚现金1000元人民币。(由王连邡亲手交刘少峰)

1999年12月刘侠与母亲被关押莒南县看守所又被搜身搜去700多元现金,出看守所时,并没有退回。

1999年12月25日刘侠和母亲去京正法被非法关押莒南县看守所。莒南县公安局政保科卢修田等人以取保侯审为名夺取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

2000年夏季因炼功被官坊乡政府和原官坊教委扣发两个月的工资(约800多元人民币)。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3/18/26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