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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非法审判大法弟子


2002年3月6日大法弟子潘兴福的哥哥(不修炼)被通知去人民法院,告诉他于3月7日上午8:30开庭审判其弟,并说该弟子触犯了所谓的“妨碍宪法实施罪”(强迫他人放弃信仰才是真正的违反宪法),陪审员张某还说开庭时家属只能进去两人。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2/3/7/26184.html#chinanews03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