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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学校副教授张孟业遭两年牢狱摧残后仍坚持信仰
】我名叫张孟业,广东电力学校副教授,在被非法劳教及超期关押后进行了坚决的绝食抗议,又经家属及亲友多方奔走、呼吁和交涉,于春节前的年二十九日,即公元2002年2月10日被释放。但释放是有条件的(签“帮教协议”)。说来话长,真是一言难尽……还是长话短说吧。
我赴京上中央信访局反映法轮功的实情,无辜被非法判劳教两年,从1999年11月18日至2001年11月17日止。又因初期(前10个月左右)获减期53天,所以我刑满释放的准确日期应是2001年9月26日。当然我是不承认对我的非法劳教期的。我对邪恶势力的种种迫害和诱惑伎俩始终持软硬不吃的态度,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一再反复表示,为了坚持法轮大法这一真理,我早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我维护法轮大法真理的态度和立场是12级台风吹不动、刮不倒的,用“和风细雨”也是软化不了的。邪恶之徒们对我束手无策便恼羞成怒。这时,“图穷匕现”,他们就用加期8个多月的处罚来折磨和摧残我的身心,企图使我屈服。于是,我忍无可忍,于2001年12月14日向当局递交了“绝食抗议书”(见“附件一”),在一名同修的支持下,便一起开始绝食,要求无条件释放。一共绝食了3次:第一次绝食了12天(12月14日-12月26日);第二次绝食了7天(1月3日-1月10日);第三次绝食了28天(1月13日-2月10日)。绝食中,恶警不仅毫无人性地冷然漠视,还散布张孟业“偷吃麦片、牛奶”,“死不了”……等谣言恶语来中伤法轮功学员堂堂正正的高大形像。特别是第三次绝食更是受尽折磨,由于长期不吃不喝,我早就没有精神、力气,腰都几乎直不起来了,但恶警仍然强制我到工场坐着,我抵制不去就叫两个劳教架着去,每天从早上7:00到晚上10:30,还常常加班到晚上11:30,长达十几个钟头,把我累得难于言状。获释时,我已经给折磨得一张皮包一把骨,骨瘦如柴,体重还不到70市斤(正常体重是110市斤),气色灰黑,眼窝深陷,两颧高突,两脚浮肿(休养到现在还尚未完全消失)。其情状之惨足可想见。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3/20/26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