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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诽谤佛法者受到天理的惩诫


一、锦州市太和区居民孙晓丰,经常诽谤大法,撕毁大法标语、传单,周围人多次劝阻也不听。2001年12月,他出现肩膀疼痛,他平时白天上班,晚上开出租车,现在车开不了了,每天承受着痛苦。

二、锦州市太和区居民白永贺,反对别人修炼大法,并多次在公共场所诽谤大法。2000年冬天,他去浴池洗澡,被从浴池窗户上掉下来的玻璃砸在手腕上,筋被切断,住院一个月,花医药费七、八千元。经过周围人向其讲真相,明白了现世现报的道理,转变了敌视大法的态度。

三、锦州市太和区居民耿连德反对周围人炼功,并诽谤大法。2000年冬天,他去浴池洗澡,被从浴池窗户上掉下来的玻璃砸在腰上。后经周围人向其讲真相,明白了善恶必报的道理,不再听信新闻媒体对法轮功的构陷。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3/2/25893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