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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宣判四名法轮功主要成员有罪并判以最长18年监禁


消息日期:1999年12月26日

受迫害者:
1.李昌(男,59岁,公安部计算机管理司司长)
2.王治文(男,50岁,铁道部物资公司工程师)
3.纪烈武(男,36岁,中国有色金属公司香港分部经理)
4.姚洁(女,40岁)

事件地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情况简介:  
北京(美联社)在一严密防守以防止追随者抗议的审判中,中国宣判四名法轮功主要成员有罪并判以最长18年监禁。

新华社报道,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这4人组织和利用邪教妨碍法律实施罪及其他罪名。

李昌和王志文分别被判以18年和16年监禁,为十年来政治、宗教异议者中最重的徒刑,纪烈武和姚洁分别被判以12年和7年。

这一审判是中国政府宣布法轮功因威胁共产党统治而被查禁五个月以来最引人注目的起诉。

所有4名被告都是共产党员并在政府和商业部门担任重要职务。这也反映了法轮功的广泛性,共产党政府对此镇压之难度。

政府控制的媒体情况简介,李昌--公安部计算机管理司司长和王志文--铁道部物资公司工程师,组织了北京的集体活动。他们和纪烈武--中国有色金属公司香港分部经理是四月二十五日上万人在中南海外的抗议的关键人物。这次大聚集激怒了中国领导人并引发了7月22日的禁令。

从那以后,上千的追随者被强制放弃他们的信仰。一个人权组织估计, 3000修炼者被送进劳改营,大多为2年或少一点。但到星期天为止,只有4个组织者被审判。

据新华社报道,除“组织和利用邪教妨碍法律实施罪”外,4被告还被不同程度地指控为致人死亡和非法获得国家机密。

在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报道,法院早些时候对李,王和姚已就泄漏国家机密被秘密审判。中心发言人卢四清还说,周日的审判集中在其他几项指控上。审判共持续了9个多小时。

最后,4人家属与他们短暂相聚,这是自7月20日被逮捕后的第一次,卢引用一亲属的话说。

http://www.xinsheng.net/DisplayAnArticle.asp?ID=3026
http://www.minghui.ca/gb/00dec/1226/newest_repor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