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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太和区大法弟子荣刚受迫害


受害人:荣刚,男,35岁,锦州市凌河区人

凶手:李松涛,男,31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副大队长
马勇,男,34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大队长
杨庭伦,男,46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干警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以野蛮残忍著称,成为江泽民集团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主要基地。同时还把他们的犯罪经验推广到各地,使无数大法弟子身受其害。

2000年10月8日,辽宁省司法厅常务副厅长凌禀志带领省帮教团一行6人(均为马三家邪悟者)来到锦州劳动教养院坐阵,向锦州教养院推荐实施马三家犯罪经验。10月15日,遵照经验布署,将散押在刑事犯中强制劳动的法轮功学员集中起来,成立大队,每日日程就是不妥协就罚坐板凳。要求身直颈正,目视前方,双膝、双脚一拳宽,足跟距木凳10厘米,双手置于膝盖上,每日除三次上厕所、吃饭、睡觉外均要坐凳,时间由早6:00---晚10:00,对非常坚定的大法学员要延长坐凳时间至半夜12点或下半夜2点,最长的连续罚坐44小时。轮翻洗脑,不让睡觉。对大法学员严格限制人身自由,增加精神压力。不准放风,活动空间为14平方米房间,厕所也只有5米远左右,号内窗户先用不透明不干胶粘上,后又改成木制固定型百叶窗,看不见下面,只有仰视时可见一线天日。大法弟子到期后不放非法羁押,不准与家人见面,断绝与外界一切联系。从2000年10月起到2001年10月一律不准接见。2001年10月1日后,稍有松动,仍有严格限制。

亲情加酷刑是马三家的迫害手段。2001年2月中旬,荣敏(荣刚之妹)、王淑云等马三家邪悟解教人员陆续到锦州市教养院作帮教,荣敏对其兄的一番诱劝后,荣刚写了“不上访、不进京”的保证书,次日,荣刚意识到这么做不对,将保证书要回撕毁了。2001年3月10日,其妹又来到教养院找到荣刚谈,荣刚不从,但其妹并没有放弃,一直住在教养院与警察一道出谋划策,协助洗脑。3月14日上午8点半,召集听报告,演讲人冯守民所讲的报告中,有攻击大法的内容,荣刚听到后,转身离开会场。警察李松涛、马勇、张加彬与一名犯人孙维臣把他带到一楼,马勇、李松涛让荣刚念攻击大法的材料,荣刚不念,于是让犯人孙维臣读,荣刚上前准备撕掉。被马勇,李松涛摁倒在地,扭打期间,荣的两只鞋丢了,裤带也被挣断了,脚趾盖被踏破出血,上衣被剥掉(赤上身),并把他拖到北屋铐在铁椅子上,警察还说,给他铐紧点。犯人孙维臣用马甲(犯人服)捋成带状将荣刚的嘴勒住,免得其喊叫,李、马二人用两根电棍同时电击荣的颈部依次向下至腋、两肋、腹、脚心,反复电击,电棍触及部分均已脱皮,红肿。同时李松涛取笑说:“你挺胖,我给你查一查有几个褶儿(用电棍在肚皮上查褶儿)”。约20—30分钟后,停下,将荣的嘴堵上继续电,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张加彬走了,杨庭伦进来了,拿起电棍电了一会,也走了。当时屋子里弥漫着肉皮的焦糊气味。此时的荣刚痛苦难忍,又不能喊叫,挣扎中,手腕、脚腕已被铁环卡得破皮,出血。电完后,仍不让他下来。过了一会儿,李松涛又说:“你坐着,我站着不公平,让他下来蹲着。”在罚蹲过程中,李松涛始终喝问荣刚:“你想不想和转化的人谈?”荣拒绝,一直蹲到晚上9点时,李松涛又把电棍和充电器拿来说:“我让你清醒清醒,今天我就陪你了,咱俩没完。”于是他把自己的行李也搬到了刑讯的屋里来,并找来马勇。马勇、李松涛继续电其胸、腹、颈、腋下及脚心等身体敏感部位,约20余分钟,荣挺刑不过,只好答应与叛徒谈,方才罢手。这时荣刚在铁椅子上已下不来,不能走路,犯人给他穿上衣服,李松涛把荣刚背到隔离间,李走后,犯人王殿武抱着被折磨得遍体鳞伤的荣刚禁不住放声大哭。李松涛、马勇特指派王殿武、姜志鹏(二者为犯人)与另一名邪悟者24小时看管。事后,警察们对此事中的作法也感到太过激了。警察马勇无意中透露说:“我们也不想对你这样,是你妹妹荣敏要求的。”(注:荣刚之妹荣敏在其兄施刑期间,一直在隔壁的房间里,旁听了这一切。)

在这场所谓的亲情“感化”过程中,锦州劳动教养院遵循沈阳马三家教养院的犯罪经验,对大法弟子实施迫害,其中大法弟子刘品被其妻罚蹲一宿半天(约16小时),蹲不住时并遭妻踢打。刘长平被罚蹲一宿半天(约16小时),并被恐吓,下午就收拾你。许树成被其妻打骂,成为犯人及警察的笑料。肖鹏、窦国君被折磨成精神失常。刘永生也曾被折磨得精神崩溃。一时间,锦州教养院内笼罩着更加浓重的恐怖气氛。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11/229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