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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大法弟子受迫害案例
辽宁锦州大法弟子受迫害案例
【明慧网】被害人:刘永生,男,24岁,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巨粮屯乡,农民
赵连全,男,32岁,辽宁省锦州市大业乡,农民
凶手:冯子斌,男,48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教导员
李检涛,男,30多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副大队长
张加彬,男,51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严管中队长
杨庭伦,男,46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干警
2001年2月始,锦州市劳动教养院对在押的法轮功学员实施强制暴力洗脑。2001年3月28日,大法弟子刘永生被警察冯子斌、李松涛、张加彬三人带到二大队后院闲置的平房里,采用暴力洗脑。他们把刘永生双腿、双手铐在铁椅子(一种刑具,图例如下)上,三人同时施刑。李松涛将刘永生的裤子脱到膝盖处,电击其小便;冯子斌掀起刘的上衣电其上身和脸部及脚心;张加彬在一旁狠狠地打刘的耳光,并厉声质问:“转不转化?”期间还有一名叫姜志鹏的犯人负责将刘永生摁靠在椅背上,不让他动弹。恐吓、酷刑之下,刘被迫妥协,三名警察又将刘永生带到操场上,让其当着在场做操的人的面表态,承认自己是自愿的。刘在众人面前高咸:“他们强迫我转化,用电棍电我。”警察冯子斌、张加彬慌忙又将其拖回后院,继续施刑,约20余分钟,其惨叫声传出很远。这场酷刑折磨后,刘永生的精神几乎崩溃了,一个修炼的人,被强迫放弃修炼,内心无限的悔恨与自责。目前此学员仍在锦州市教养院被延期关押(被借故非法加期8个月)。
恶警李松涛、杨庭伦又采用同样方式迫害大法弟子赵连全,用两根电棍同时电赵两胁等处,赵昏迷。他们忙又掐人中又喷水,赵连全醒来后继续追问他:“转不转化?”赵说:“不转化。”两名恶警又继续电,直至赵连全吐血方才罢手。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11/229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