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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三市法院非法“公判”大法弟子
12月28日,吉林省为给迫害法轮功造声势,吉林省高级法院统一部署,在吉林市,舒兰市和延吉市三个相距很远的不同地区当地法院,同一时间召开所谓公判大会,给10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最高10年,最低4年。
被非法判刑的弟子有:
吉林市:潘兆瑞 10年;乔惠 5年
舒兰市:赵涛 7年;王洪良 5年;苑俊峰,李合举,程磊,曲洪祥,孟繁轶 4年。
延吉市:李稀有 5年。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23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