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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白菊路派出所以“钓鱼”的卑劣方式诈取钱财
长春市白菊路派出所一段时间以来经常以莫须有的罪名将辖区内的大法弟子从家中带走,不说明原因和出示所谓的证据,将人非法投进拘留所。待拘留期满时,威逼大法弟子家人向派出所交纳数千元后方能将人领回。待几天后,又去大法弟子家中威逼决裂、非法抓人、拘留,接下来又是罚款……。采取这种卑劣方式一次又一次地公开敲诈大法弟子的钱财。这就是"人权恶棍"江泽民时期的警察作风,比旧时的土匪更有过之。黑帮乱党,政匪一家。
希望大法弟子们时刻以正念正视恶人,放下一切执著,拒绝交纳所谓罚金,决不配合邪恶,并及时广泛地向公众揭露其罪行,窒息邪恶。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7/1/127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