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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女子劳教所残酷折磨迫害大法弟子
据知情人可靠消息,在山东省女子劳教所(济南市浆水泉路20号,电话0531-8931747)关押着五、六百法轮大法学员,这里的管教人员正在残酷的折磨迫害大法学员。
(1)强行超负荷劳动,每天学员被强迫劳动10小时以上,因“业务单位催货“,常常加班加点,一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有时多达17小时,早上6点离开宿舍走进工房,晚11点收工,吃饭就在工作台上,只给几分钟吃饭时间。除了上厕所的几分钟可以活动活动,中间很少休息。多数人因长时间坐在凳子上不活动,两脚,两腿浮肿。这里没有节假日,没有星期天,许多人累得精疲力竭,身体虚弱。4月初,学员因为长时间在地下室做工,又加之做工使用的是有毒材料,造成了多达半数学员工作中毒,上吐下泻。
(2)剥夺了学员做人的基本权力:平时不准随便说话,干活期间十多个小时也不允许说话;不准随便上厕所,必须按他们规定的时间排着队挨号上厕所;管教人员随意检查、扣压学员与家人的来往信件(这是所里的规定),所以学员与家人的来往信件常常收不到。
(3)强行“转化“,如不转化,就让已转化的人轮翻“谈话“,搞疲劳战,学员不准坐着,得蹲着听,不听就铐上。让已转化的人迫害学员也是他们一贯的作法,那些已转化的人,可以任意对不转化的学员拳打脚踢,煽嘴巴,并经常用恶语伤害她们。
(4)滥用法律,一个问题判两次:有一个学员因不转化,三年劳教没结束,就被判刑十几年。
这里被关押的学员多数是因上访被抓来的,有的是因为不“转化“而被抓来的。她们没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只是为了修心向善做好人,为了通过正常渠道向政府说几句真话,却被判劳教三年,并受到如此非人的虐待,请世上善良的人们关心这些无辜的受害者,并注视这个践踏人权的罪恶地方。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5/10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