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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驻京办事处于杰,李甲哲利用职权,以权谋私


吉林市驻京办事处于杰九九年九月暂扣一位名叫杨淑云的舒兰市法轮功上访学员一万一千元现金,不经本人允许的情况下,开出了一张四人的电话费、宿费收据,扣除杨淑云360元现金,而且当时票据上的四人早已结完账回到舒兰市。

在吉林市驻京办事处负责人石英杰嘱托舒兰市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李甲哲把杨淑云的现金由他们转交本人的过程中,他不遵守嘱托,把从北京带回的一万元现金,当时只返给本人2000元,说剩余全部没收。本人反复多次的去找他们说理,就是不给解决。

李甲哲现在又不承认在北京带回的是一万元现金,和当时在北京回来的时候说法不一,于杰说你们法轮功学员不是讲无私奉献吗?谁花还不行呢?2001年3月份在市委打电话,于杰说都几年的事了,还没完了。

现在于杰和李甲哲是这笔钱的转交办事人,他俩现在的说法不一,于杰说转交本人一万,李甲哲说加票据一万。他们利用职权,欺压百姓,以权谋私,必将得到恶报。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10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