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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晋州公安局警察盘剥大法弟子钱财



河北省晋州市一大法弟子于1998年5月修炼法轮大法,身心有了极大的变化。1999年10月为了给大法讨回公道,还师父清白,她于1999年11月27日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权利进京和平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抓,当时被非法扣押在天安门公安分局,在送往石家庄驻京办事处的途中,司机(男,40岁左右)说上边有指示,每人要30元路费。下午,由当地公安局政保科牛伟、赵永谦和厂保卫科战国接回。赵永谦索要150元说是路费;其单位还扣除一个月工资(将近500元),厂领导田建英说是给接送人员的费用。此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留在当地看守所的一个月时间里,每天早晚窝头、咸菜、玉米粥,中午一顿馒头、白水煮萝卜,竟要300多元饭费,后家属交保证金5000元才被允许回家。警察的行为让所有亲眼目睹此大法弟子修炼后身心巨变的亲人、及所有了解她为人处事的朋友们都极其厌恶,因为她修大法是自愿的,且一分钱也不用花,而警察欲强制改变人心还盘剥钱财。人们不信法轮功,又能信什么呢?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1/98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