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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派出所警察毒打法轮大法弟子
XXX,女,75岁,河北三河离休干部,因炼功于今年3月6日被开除党籍。从今年起停发工资。今年4月14日早晨我去原炼功场炼功,我们谁也没有约定,我头一个闭着眼在炼,后来共达8人,发现后对我们拳打脚踢,把我提着衣的后领就往车上扔,到北城派出所用手铐铐我我不服,他们就把我铐在自行车上,用手打我脸,打了不知有几十下,脸被打肿了,后来用电棍电我手,电我胸口,在派出所拘留到第二天,强行让关在机关监控20来天。
这次7月7日他们给我家里安上防盗门,由两个小伙子监控至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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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14日,我们十来位功友早晨五点在某制药场门口炼功,约5点40左右,来了两辆警车,下来8、9个警察,拿着电棍手铐,过来就拉我们上车,不去就用电棍电,还用手铐把我们铐在了一起,连踢带踹弄上了车,到北城派出所后,从所长到下属上来就拳打脚踢,强迫罚跪,有的功友嘴被打出了血,有的脸被电破皮,连六、七十岁的老太太他们也能下手,特别是对一个外地的男学员,连电带打半个多小时,我们看到他时脸肿成紫色,满头是汗,作为公民按照宪法有选择健康方式的权利,他们身为警务人员,执法犯法,滥用警械,殴打学员,践踏人权,人间公道何在?
2000年7月6日,我去北京天安门广场炼功请愿,被警察强行带上警车,在我后面上来的是几位山东省口音的大法弟子,因不报姓名地址和不交出写有法轮大法的条幅,被警察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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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女,42岁,外贸下岗职工,法轮大法的受益者,因进京上访二次被抓。
今年2月4日,我进京上访被公安定为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拘留45天,到期后又问我的家属要所谓的罚款2000元,才被释放。(罚款没有任何手续,收款人是河北三河市公安局赵科长。)
再一次是4月14日早5点左右,我们有几个人在室外炼功,被小区派出所知道后,出动警车和派出所人员,对我们几个正在炼功的学员进行拳打脚踢,打完后被带上手铐拉上车,我们不上车,他们就用电棍电我们的脸。我们炼功的学员有几个60多岁至75岁的大妈,也有20多岁的年轻姑娘。当时在早点部吃饭的人目睹了这一切,然后把我们带到派出所又让我们在地上罚跪一个小时,随后又一个一个的打我们的脸,跪不直就揪头发,其中有一个40岁左右的警务人员一边打一边骂,甚至对我们说:我不管你们是男的,是女的都要扒光了打。被打的学员中有2个外地的夫妻俩,男的被四、五个派出所的人打,后又让这个学员双手平举,肚子顶一根棍子,弯着腰用电棍电全身,直到被电虚脱,后又被派出所送往市公安局拘留所,夫妻俩为证实修炼大法没有罪便在拘留所绝食6天,然后被他们当地公安局接回。我们是当天被释放。
第二天我们几个学员带着伤,向当地信访局反映派出所打人情况时,信访办的一个姓孟的领导问为什么被打,我们说是炼法轮功时被打,那位领导一听就发火说:“炼法轮功打死也不多。”跟着他们就向派出所打电话又要抓我们,但是我们拒绝。以上是我和我的同修亲身遭遇的经过。
河北三河市安居小区北城派出所电话:0316-3116110。
对我们施行暴力有7-8人,其中为首的所长:赵永康;指导员:闫建国;其他人员姓名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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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月4日我去北京,下了车向前走,有两个便衣追问:“嘿,你知道法轮功吗?”我说知道,再问你会吗?我说会。话音刚落便被拦住强行带上警车,车开到广场后,见一女青年称是法轮功者便被带上车,因警察叫拉上窗帘手慢了点,这警察就恶狠狠地出口大骂脏话,还说着:“上北京来打死你。”举手就打。还见一男青年,就带上车查问,发现不是炼法轮功的就被推出车去。
我被三河市公安局定为刑事犯罪,放在拘留所里。6日早晨放风后,我因盘腿坐在板床上,被一名看守闯进来视为炼功,抡手便打,强行背手扣上,还让跪在地上。这看守1米78左右高,壮实有力气。
同牢号(有去北京的6名大法弟子,犯人得法2名)共8名大法弟子,因炼功,被一帮看守们赶到冰雪地里光着脚站着,拿电棍来回电我们,电的都是穴位。其中一名18岁姑娘脸被电起硬皮,一名59岁妇女被电倒雪地后又朝脚部电,电我的脸、耳根,还狠狠地两次直插嘴里未进去,我只觉得嘴麻麻的,但看守却被电棍电到,这样他蹦开才算罢手。
同时期先后进公安局的近16名,都被三河市公安局及办事员扣留了随身携带的钱款。
3月4日在北城派出所提审,同屋子还有一名功友,审讯员对她大骂不堪入耳的脏话,并乱打脸,这位功友坦然对待。当我录完笔录时,从门外近来一个1米8以上的人,圆脸,不黑,站在我面前一手抓住我的毛衣,一手抡圆就打,嘴里嚷着让你们还炼,还炼不炼,我没气没恨,平静地说:炼。直打到他没有力气才住手。我走回原处站好,审讯员要我签字,嘴里说让你尝尝这滋味好不好。当我手接笔录员的笔签字时,电棍又朝我的手上电。第二天在牢号里接到通知:在北城派出所的一次提审中,我们又犯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加判15天拘留。我们以大法弟子的大善大忍之心,不怨不恨,承受了国家公安对我们的一切不公正待遇。3月19日拘留期满45天,还让家人交上2000元才能领人。同时让我们交了饭费440元。
2000年7月9日,在北城派出所,一个副所长问,你去北京护法、上访是吧?我说对。笔录后让我签上字。说判15天拘留。这时我说上访无罪啊?!他站起大叫,手指笔录:这就是罪!我看了一遍笔录,认为上访无罪就把它撕了。副所长暴跳如雷过来便打,先后进来6-7各1人,不分青红皂白拳打脚踢,使我身体各处出现紫血块,其中一个小个子,脸较黑,嘴有前突的叫我跪在他坐的椅子面前朝我脸上猛抽,我嘴被打肿,口流鲜血,等他打完骂够,又将我双手被铐在椅子上近3-4小时。期间,他们通知家属来交1000元钱领人,家属交完钱后他们却不放人,把我送到三河市拘留
所拘留。
7月19日在拘留所,因身体消业,躺在板床上被看守刘辉用胶带抽打,连拉带踢,我被拖到地上,左腿几处血紫,右腿一侧全被抽成紫色虚肿。所长们常对我们说:“进来就要保护你们的人身安全。”这就是看守所对我们大法弟子的所谓的“保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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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2000年3月4日因上访被抓押回在河北省三河市北城派出所,一个瘦高个的警察问:“是谁让你上访的。”因她回答:“没有人让我去,就是我自己想去的。”然后此警察就开始对她拳打脚踢,这样他还觉得打的不过隐,就让XXX把外衣脱了,只穿一件毛衣,开始用弹簧锤子打,直到把弹簧锤子打断才罢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9/2/2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