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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平度市大法弟子被送精神病院遭摧残
1,受害人情况
受害人姓名:张永红
性别:女
年龄:39
文化程度:大专
职业:原企业会计因上访而被迫辞职
家庭出身:干部
健康状况:健康
有无精神病史:无
2,被迫害入院的经过:
因坚修大法,与另外两名大法弟子骑自行车走900公里去北京上访,后被公安和原单位人送回原单位,在单位一楼办公室坐了不到一小时,开来一辆医院的车,从车上下来一男一女。受害人张永红对车上下来的姓刘的男医生说:"你们是医生,要讲医德,我很正常,也很清醒,绝对没有病,不需要你们。"当时姓刘的男医生说:"你们单位领导和公安都很关心你,接你到医院去检查一下,如果没有病,就送你回来。"(显然是欺骗)。受害人张永红说:"检查病也是自愿,没有医院来强制看病的,我没有病,不需检查。"姓刘的男医生就上来动手拖,张永红挣扎,宁死不上车,后来司机和姓李的女护士上来揪住她的头发,把她按倒在地,把鞋都拖掉了,硬拖上车,直接送到医院。
入院时间:2000年6月6日
地点:平度市第六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
主使人:平度市公安局
受害人立场:坚修大法,不同意入院
有无签字同意:无
住院文件签字人:不详
不住院的条件:已经没有条件可讲,一切都是强制。
3,入院后情况
主治医生:金xx(名字不详)女 四十多岁
诊断过程:无
医院诊断结果:无
治疗方案:主要是吃药、打针、下电针。医院院长、主治医生、公安找其谈话,要求放弃修炼,不准看大法书,不准炼功,否则就被大字型绑在床上,强行进行。
是否向受害人通报诊断结果:否
有无向受害人说明使用何种药物:无
用于治疗什么症状:受害人通过和他们的谈话意识到,他们想强制通过药物刺激,使受害人失去对法轮功的记忆。
是否说明药物有何副作用:否
用药剂量:一日三次,每次一小把,五种药物左右,另外每天晚上有注射一针。
如拒绝服药将受到何种处罚:找来男精神病人,或医生护卫,数人一齐下手,将其按倒,捏住鼻子往口里灌,或者加大药量、下电针。被迫服用的药名不明。
服后出现的反应和症状:大脑反映迟钝,对有些事失去记忆,目光发直,脸色蜡黄,行动缓慢,心酸落泪。
4,出院后情况:
住院天数:六十天
出院时有何诊断证明:无
有何治疗随访:无
出院后情况:虽然遭受很大痛苦,但是通过学法炼功,出院三个月后恢复往日的健康。
(大陆弟子 2001年3月)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4/27/10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