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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大秦家镇政府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行录


1999年9月28日,招远大秦家镇大秦家村法轮功学员秦为典、李美欣、付希彬、付新利在农田里干了一天活,晚上睡到深夜十二点被大秦家镇政府派出所关押了起来,当时被关在不足4。5平方米的“铁笼子”共有张玉花、温越荃、付彩霞、付迎霞等15人。政府的一名书记亲自动手打人,他用鞋刷子打付迎霞的头,把鞋刷子都打断了。
99年11月9日,55岁的张玉花、58岁的王连芳因去北京上访被潍坊警察截住关在派出所。大秦家镇政府派去领人的政府官员,二话没说,一见面就是拳打脚踢,之后把两位学员野蛮地搡到车里,关掉车灯,又是撕脱衣服又是脱鞋,搜去身上仅有的330余元钱,又买了根绳子把二人捆了起来。当晚9时许,大秦家镇政府几十人手提警棍、皮棒把二人打倒在地,由四人按住,其余人轮流用棍棒猛击,直至被打得昏死过去。,之后,她们一天两夜中多次被打昏,后又被送到招远市公安局治安拘留15天。
99年11月10日,招远大秦家镇卧虎庄村民付彩霞因去北京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在北京市两半门口,正当往上递信时,被大秦家镇政府一帮人蜂拥而上抢去了信,然后把她推进一辆出租车,拉到旅馆后,拖出来拳打脚踢,等刚一苏醒就用手铐把她铐在衣柜上约40小时,于12日晚押送回大秦家镇政府,政府一伙人围着轮流猛打。其中一个穿皮鞋的照她的头部、胸部、腰部等要害部位用脚猛踢乱踹,折腾又近两个多小时,它们实在打累了才停手。事后命其交出一万元现金,如否,就用她家中的农用车抵押(车价1。4万元)。由姓王的官员写了一份抵押书,强行要她照抄下来,逼迫盖上手指印。当即派出五人将抵押车开到镇政府,然后把她关进了派出所。11月15日上午被押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99年10月1日大法学员路春娜去北京上访被抓后由大秦家镇政府的人看押,第二天下午被送押大秦家镇政府。一下车,一个戴眼镜的年轻干部拿起胶皮棒照屁股、后背就打(因都有手机随时联系)。一个说:“到屋里再说”还没等到屋里在走廊上就围上了7、8个官员,后面的用胶皮棒打,前面的用拳头打胸部,当时就把她打得没了呼吸。政府官员说她装死,握着手铐链子拖到屋里,一名官员照她的肚子和小腹处连踢三脚,另一人在旁也用脚踢,还有一人用胶皮棒猛打左脚底。政府官员又强硬地把她拉到椅子上坐着,用手掌打脸,然后用火烧,打火机在眼前晃了晃,见她没有反应,又用凉水朝脸上泼,最后实在不行了,就用车送到了大秦家卫生院抢救。在往担架上抬时,把她弄得衣不遮体。。。。,真是惨不忍睹。等家人到了后,政府官员却说是三天没吃饭饿成这个样子。三天后她被送往市公安局拘留了半个月。回家后,政府官员还到村里让其交车费,并扬言其大姐公爹的工资来威胁,还要搞株连。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0/2/7/2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