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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法院等部门制定整治法轮功的邪恶方针


据中共内部消息,重庆市根据上级指示出台的有关现阶段整治法轮功的一个最新文件,由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等五个部门研究的决定,重点打击六种人:组织进京、集体炼功、集体学法交流的人;印制、发放真相传单的人员;从网上下载、传播法轮功资料的人员:经多次转化坚持炼功的人员;曾经是站长、辅导员现又重新出来组织活动的人;无固定职业、专门从事法轮功活动的人。

文件还强调对审理法轮功人员的案件问题要计划严密,不能出现当场无罪释放的情况,否则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11月1日至30日重庆市有66人进京,其中主要为江北区、潼南各有12人,彭水约10人,大足8人,渝北区6人。其中有许多是首次进京。要求各地重新登记重点名单,把一些潜在的人纳入公安的掌握之内,为保证所谓元旦、春节的安定的节日氛围,要求各地12月10日之前恢复办学习班,其中80%要求转化,实在顽固的20%则判劳教处理。(可能会根据各地的情况而定)。

政府拟定的转化对象也是六种人:
国家有关部门、企业的工程师级别的炼功人员;
离退休干部;
在校大学生;
国家有关部门、企业的党员和工作人员;
无职业的城乡居民。
等等,基本上是强制要求所有人背叛。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12/15/4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