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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公安局毒打并劳教多名法轮功学员
1. 九月十一日我县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王厚利,男,45岁,惠纺职工。
赵学群,男,40岁左右,惠纺职工。
路培元,男,35岁,实验学校校长。
闫红军,男35岁,惠民二纺职工。
周洪生,男,38岁,惠民镇马周村农民。
上述五位学员因为坚修法轮大法,又向北京,县信访局等地反映法轮大法真实情况证实大法,而被公安多次非法拘捕,用尽各种卑鄙手段,以达到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经济上切断的目的。2000年7月10日,周洪生因到县信访局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于7月13日被县公安局拘捕关押在阳信,为了抗议这种侵犯人身自由权力践踏宪法的行为,他毅然绝食。到第八天连导食管都吐了出来,即使这样他们也不放过,在阳信关押的10天时间公安用胶棍,电棍和拳脚对他身体猛烈击打,打得遍体鳞伤,体无完肤。闫红军也是被多次非法拘捕。最后这次是9月份的一天,县公安以谈话为由将其诱骗关进监狱,期间对他大打出手,打得胸腹和两胁,不敢触摸,体无完肤 。在经济上用尽各种卑鄙手段非法罚款,其中少则几千,多则高达一万元(高洪生),迫使他们写出保证书,放弃修炼,然而这一切对正法修炼者全然无效。他们为了捍卫宇宙大法,向世人说清真相,证实大法,于2000年9月11日五位大法弟子被县司法机关判劳教3年送往淄博王村,他们的英勇壮举,唤醒了善良的人们,同时也告诉人们江泽民的残暴与邪恶政策是不得人心的。
2.惠民镇马化村王新忠,男,35岁,因坚修法轮大法,向世人讲清真相,被县公安多次非法拘捕及经济上罚款3000元,又于今年4月巧立名目,敲诈勒索,强行他家上交2000元保证金,并对其进行体罚殴打。今年7月份,公安人员不顾其家中上有年迈患心脏病的父亲,对王新忠强行拘捕关押,致使老人承受不了打击含恨去世。这种草菅人命血迹斑斑的事实,使王新忠处于极度的悲痛之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23/1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