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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收据”上网之后


龙岱先生是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职工,他本人现在未修炼法轮功,却因妻子鹿燕(修炼法轮功)进京上访,而被无辜罚款5000元,并强索所谓遣返费3820元。(参见5月15日明慧网)

《人民日报》(4月27日)、成都《华西都市报》(4月28日)刊载的新华社“赵衍红事件的来龙去脉”一文中却说:“任何法轮功练习者的家属都没有因亲属修炼法轮功而收到任何形式的高额罚款的通知”。鹿燕女士读到这篇文章才知道中央并没有对法轮功上访群众罚款的政策。

然而现实中,几乎每个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家属都有被要求缴纳罚款的经历,有的缴了,有的没缴,有的有收据,有的没收据,数额从50元到上万元不等,这说明有关部门并未按中央的政策办,而是个别人为了自己的私利在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有感于此,鹿燕遂将收据寄往有关部门和报社说明事实真相,明慧网曾以“铁证如山——谁在说谎?”为题刊登该收据,收据上面的公章字样为“成都市青羊区青羊正街办事处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没有上访罚款的处罚种类,综治办也无权罚款,而且所使用的收据不是正式收据,而是小商店和地摊上随处可买的“白条”,按规定罚款应制作‘处罚决定书“并开具专门的”罚款收据“,其款项须上缴国库。当然,这样的话,罚款者要支配使用“罚款”也就不那么方便了。

据悉,“收据”上网后,龙岱、鹿燕被紧急从重庆召回成都,要他们交代是谁上的网,一位派出所警察说:“你们充当陈水扁和国外反华势力的工具,看不把你们收拾安逸。”办事处一负责人甚至扬言“他们跟我作对,我要把鹿燕整臭!把龙岱整臭!”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0/6/8/13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