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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清和派出所对罗淑春身亡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清和派出所邪恶警察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破门闯入法轮功学员罗淑春的家,导致罗淑春坠楼身亡。清和派出所是犯罪的凶手,对罗淑春之死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罗淑春,女,五十五岁,吉林省长春市人,家住安达小区24栋2门5楼中门。生前曾工作在吉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做档案管理工作,二级警督。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身心受益非浅,生活充实快乐。
九九年中共对法轮功实施灭绝性的全面镇压,罗淑春所在单位对她施加压力,如文革批斗般要其表态,罗淑春把法轮大法教人向善,提高人的道德,净化人的心灵,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写成书面材料,希望单位领导明辨是非,不要被中共造假宣传所骗。可是单位领导为一己之私,紧随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迫害有加,对罗淑春做出了“三开”的决定(即开除党籍、开除工职、停发工资)。住地的清和派出所恶警多次骚扰、绑架、关押罗淑春。
三开后清和派出所恶警到罗淑春家里,逼迫她写不炼功的保证,她坚定修炼,不写保证,一小警察出手就打她两耳光,罗淑春惊愕的发现,这个打她的警察竟是她的学生。在中共的教育下,恶警人性全无,对昔日的老师大打出手,具足了自相残噬的狼性。
二零零五年,罗淑春在清和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的过程中,恶警得知是罗淑春时,欲对她绑架关押,一个年轻的小警察上来当胸就打了她好几拳,经朝阳分局所谓的批准后才放她回家。
二零零二年一次,恶警撬门入室,将罗淑春抬走。当天她正念走脱。
在多次绑架、拘留、关押后,罗淑春曾一度流离失所,过着有家不能回,有冤无处申的颠沛流离的生活。
清和派出所邪恶警察一刻也没有放松对罗淑春的迫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十一点多钟,恶警发现罗淑春在家,便疯狂撬门,撬坏门锁,强行入室,致罗淑春被迫害致死。
罗淑春被迫害致死后,清和派出所恶警为推卸责任,称其自杀,同时趁人去楼空之时,进行非法抄家,在屋内拍照,向附近居民散布说罗淑春正在家印资料,说有十六样证据可以证明罗淑春有罪,威胁家人,要找罗淑春的儿子欲加其罪,以其炼法轮功为名对家人施压,转移视线来掩盖恶警将罗淑春迫害致死的罪行。
相关电话(区号0431):
清和派出所:
地址:长春市西朝阳路19号 邮编130061
所长:芦树山 88523142
指导员:勾富 88523142 13514401650 85916128
荆春风88523142 88567007
李国彦8852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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