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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潍坊恶党虐杀大法弟子的主要责任人(图)
王治华,男,汉族,1947年1月出生,山东诸城市人。1971年2月入党,1975年1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潍坊市人大专职书记。
……1984.01—1987.03 任诸城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1987.03—1991.10 任青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1991.10 —1994.06 任 青州市委书记。1994.06 —1994.07 潍坊市委常委、青州市委书记。1994.07 —2003.02 潍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3.02 — 2006年初 潍坊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2006年初任潍坊市人大专职书记。
王治华的妻子王云辉,于1994年7月从青州市调入潍坊市档案局工作(只挂名未去上班);王治华有一女一子(名字不详)。其女儿在税务部门工作,儿子原在武装部工作 (2000年前,现情况不明)。现在两个住址,一是潍坊市民生东街65号(市府宿舍)7号楼,二是胜利东街北海花园市委宿舍北院,楼号不详。
王治华从99年——2006年初一直分管迫害法轮功,任政法委书记期间直接参与并具体实施了对大法弟子姜国波的迫害,姜国波两次被劳教都是他批准决定的。是潍坊虐杀大法弟子的主要责任人。
电话:13356701616 13606361616 0536-8789588(人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