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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大法弟子张淑华、刘艳丽被长岭县法院非法判刑
吉林省公主岭市大法弟子张淑华、刘艳丽在2005年9月14日发放法轮功真相时被吉林省松源市长岭县前进乡派出所恶警绑架,关押在长岭县看守所,几个月不让家属见人,后被长岭县法院非法判刑:张淑华四年半、刘艳丽四年半。
张淑华、刘艳丽两名大法弟子认为学员是讲清法轮功真相、是按“真善忍”标准做人的,能使人类道德回升,是为中华民族负责的。发“九评”是揭露邪恶中共如何迫害人民的,如何败坏中华民族的,是为炎黄子孙负责的。做的是宇宙中最正的事。我们没有错。我们要上述。在法庭上不让说话,不让申诉,请了律师也不让辩护。现已上诉到松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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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连胜:0438---2120541 0438---2130879 13904381648
副院长:庐喜成: 0438---2120546 0438--- 2133961 13943820051
副院长:刘连华: 0438--- 2137746 0438---3100986 139438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