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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市大法弟子因寄信讲真象被非法判刑


湖南衡阳市的大法弟子杨志兰、廖仁元、肖启明、唐崇玖因寄信讲真象被邪恶发现,在邪恶对其抄家时搜出几百份真象资料。2005年9月2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以此为罪名下达了判决书。大法弟子杨志兰判刑两年半,廖仁元判一年半,肖启明判一年缓刑两年,唐崇玖判半年缓刑一年。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审判长:陈锡凯
陪审员:王芳东 李树藻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1/110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