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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继续迫害大法弟子


东北师范大学图书馆职工马国华因拒绝写所谓的“保证书”,校领导不顾大家都公认他工作认真、出色,为人正直、善良的情况,指使图书馆于2003年11月强行停止他的工作并减薪,直到2005年近期完全停发工资。

主要责任人:

学校书记,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盛连喜: 0431—5099158(宅)、0431—5099309(办公室)
学校副书记刘海民,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0431—5099968(宅)
、0431- 5099645(办公室)
图书馆馆长于群:0431--5636208(宅)、0431—5603233、5098919(办公室)
图书馆书记:蔺新会:0431--5655969(宅)、0431--5098916(办公室)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3/105333.html#2005-7-2-chnews-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