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山东寿光大法学员韩莲凤、孙春芬惨遭毒打
法轮功学员韩莲凤,今年47岁,是山东省寿光市寿光镇高家村人,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1999年7.20开始,大法在人间遭到了迫害,没有修炼人说真话的地方了,韩莲凤通过各种方式证实法。韩莲凤因为给一名同修一份真象材料,在99年11月30日晚被城区派出所绑架到看守所。因她不放弃修炼遭到罚站,在罚站期间几个干警逼迫韩莲凤骂师父,不骂就用手打她的嘴,用竹棍狠狠的抽她的头,韩莲凤忍着疼痛就是不骂,他们就继续打,整整折磨了一天,她被折磨得眼前发黑晕倒在地。韩莲凤全身被打得漆黑一片,大小便都蹲不下;随后又被恶警游街示众,非法拘留40天,罚款2000元。之后韩莲凤又被抓到镇政府,遭到镇党委副书记刘希忠亲自指挥不法人员崔广贤、庞晓辉、郝勇的一顿毒打,把她打得全身黑肿,崔广贤并威胁她说:“打了你,回去不许对别人说,否则抓回你再打。”她在镇政府被非法关押19天,罚款7000元。
在2000年6月27号,韩莲凤和几名同修去北京上访。他们在北京信访局门外被警察抓住交给寿光市公安局,公安局又交给寿光镇政府。当把他们从北京带到镇政府,镇党委副书记刘希忠对着他们就破口大骂,用脚踢他们,然后又指挥他手下的不法人员郑建苹和李镇长带领7、8个人,把韩莲凤关進一间屋里進行毒打,逼韩莲凤趴在地上。恶人李镇长和另一个人用皮棍子打的韩莲凤满地滚。他们看韩莲凤满地滚,就把她两只胳膊伸开,另两个人用脚踩着韩莲凤两只手,使她动不了,又用皮棍子接着打,疼得韩莲凤浑身出汗、眼睛直冒花,直到打得她处于昏迷状态。恶人们又用凉水把她浇醒,这些人见韩莲凤醒来接着又打,边打边让韩莲凤说不炼了,还叫着师父的名字让她骂师父。韩莲凤既不骂师父,也不说不炼了,他们就把她打得像散了架一样,然后又用电棍电击韩莲凤整个后身。电击中难受得她两手抓地。这次韩莲凤被打得浑身紫黑一片,臀部上的肉都被打烂了,只是有皮兜着没淌出来而已。在臀部上起了直径约20公分的大包,使她不能站立、行走,没走几步就晕倒一次,这时,城区派出所又把韩莲凤非法关進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韩莲凤不放弃修炼,和被关押的其他大法学员一块炼功,被一个姓韩的干警拿着皮鞭闯進监室,狠狠的把她和同修们打了一顿。她们对姓韩的干警说:“你不要打我们,我们都是好人。”他却说;“你们是好人,我们就是坏人,坏人专打好人。”这时他一脚把韩莲凤踢倒在地,又用皮鞭抽打她,直到打得韩莲凤臀部流了血。为了抵制迫害,韩莲凤从此绝食。因为韩莲凤不放弃修炼,一个姓李的干警逼她去坐铁椅子,同时把手脚都锁起来,整整坐了4个昼夜才放韩莲凤回监室。韩莲凤和其他被关押的大法学员一样,继续绝食、炼功。在绝食期间,7、8个恶警把被关押的大法学员们弄到铁椅子上,把手脚、身子全都锁住,他们用手捏着鼻子,扒开嘴,强行插管子。有一个大法学员不配合他们,恶警就用针头扎她的嘴唇,就这样强行灌食迫害她们。韩莲凤为抗议迫害绝食20天,直到奄奄一息才放她回家。
孙春芬于2000年元旦前夕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去北京上访。她在天安门城楼门口被公安非法抓捕,转押到潍坊驻京办事处,元月1日晚被乡政府押回,关在派出所大楼的厕所里,铐在茅房口边的水管柱子上。元月2日早上,孙春芬被带到乡政府大院里一排房子的屋后西北角,双手铐在一根停放自行车凉棚的柱子上。因元月一日晚下了一场雨加雪,雨雪后刮起了西北风,寒风刺骨,天气异常寒冷。乡党委书记李华丰(现已调离)带领一帮打手蜂拥而上,强行脱掉孙春芬的鞋、袜及外裤,赤脚站在冰凉的泥水凉地里,進行精神上的折磨和肉体上的摧残。其中一青年男子手拿直径约2寸粗、长约2米的一根木棍狠狠的抽打孙春芬的双腿。几乎同时,有的来撕孙春芬的耳朵,有的用皮鞋狠跺孙春芬已冻僵的双脚,有的用皮鞋狠狠的踢、打孙春芬的身体,直到打累了才罢手离去,后又轮番围攻。下午时分,自称司法厅厅长的张子学,在光天化日之下,大白天强行脱掉孙春芬的内裤耍流氓,孙春芬坚决反抗,他便用皮带对折抽打孙春芬的头部和阴部,手铐高高提起,致使孙春芬双手麻木,伤痕累累。他口中不停的谩骂大法。晚上时分孙春芬被张子学带入会议室,名义上是写保证书,实际上是又一次流氓迫害,使孙春芬精神失常。有好心人偷偷告诉孙春芬的家人,等家人赶到被勒索3000元,才把遍体鳞伤的孙春芬带回家。
2000年夏天,孙春芬在家中被非法抓到乡政府看栽赃、陷害法轮功的录像,如不配合便毒打,撕头发,趴水泥地,往嘴里吐痰,整整折磨了孙春芬一下午。晚上乡政府职员孙法敏等人把孙春芬拖到个人办公室又一次進行毒打,凶手孙法敏手握拳头用力猛击孙春芬的头、脸及太阳穴,直到把孙春芬打昏后扔到路边,孙法敏扬长而去。等孙春芬清醒后,被打的两眼血管破裂,两眼球凸出,嘴巴打的贴向一边,不能進食,脸严重变形。
2001年元旦前夕,由于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全乡约80名左右的法轮功学员被骗到乡政府会议室非法关押并罚款,强迫写保证书,每人罚款3000元,不交钱就不放人。
恶人:
张子学:家住山东省寿光市田马乡政府大院
宅电:0536-5641099
孙法敏:家住山东省寿光市田马乡政府大院
宅电:0536-5641393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5/86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