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盘锦市大洼县法庭非法判大法弟子王丽华五年徒刑
3月2日上午9点40分,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法院不法人员在办公楼二楼刑事庭非法审判盘锦大法弟子王丽华,最后草草收场,非法宣判五年刑期,并欲不再开庭。
王丽华是一名60岁的农村妇女,2004年12月22日被非法绑架后,邪恶之徒一直封锁消息,不让家人见面,开庭审理也是秘密进行。家人和大法弟子通过特殊渠道得知了非法审理王丽华的时间,在非法开庭之前,全球各地的营救电话不断,不法人员十分惧怕,遂将非法审判日期由2005年3月1日改为2日。
当王丽华被警察押着穿着拖鞋带着手铐出现时,在场的大法弟子和她的亲人都流泪了,王丽华被迫害的非常消瘦,在她离开法庭时,她的丈夫问她,你为什么这么消瘦?王丽华大声喊,他们使劲打我……
王丽华在法庭上证实法,讲自己在大法中修炼的真实体会,法官马上无理阻止;刑一庭副庭长刘玉荣竟无耻的问王丽华从96年到现在散发过什么资料,企图拿99年前大法弟子的言行做文章,寻找迫害或加重迫害的借口。不法审判长在所谓法庭上信口开河,为所欲为,把宪法和法律揉成手纸,邪恶嘴脸暴露无遗。庭审时间总共不到40分钟,恶人就草草收场,最后非法宣布已内定的五年刑期。
王丽华的弟弟痛心的站在警车前,不让王丽华被带走,并往车上撞,以此鸣冤、要人。在场的其他大法弟子不停的发正念,恶人非常惊慌,恶警司机很吃力的打着方向盘,车不能向前行驶,恶人们急切的使劲推车,后来仓皇而逃。
非法一审之后,同修和家人找了律师,律师得知是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后,表示非常无奈,因为他知道这场迫害对法轮功学员就从来没有讲过什么法律。
大法弟子王丽华在修炼法轮大法前,是宗教居士,疾病缠身。后来她有幸修炼大法,多年疾病不翼而飞。她在“真、善、忍”法理的指导下,为人变得更加真诚、正直、善良。王丽华于2004年12月22日在大洼镇金融小区发放法轮功真象资料时,被恶人举报,遭非法绑架。兴顺派出所恶警所长杜忠林和杨戈为陷害王丽华做伪证,并参与毒打王丽华。
参与迫害王丽华的主要责任人及有关单位电话:
大洼县政法委书记丁喜庆6862905
大洼县法院刑一厅副厅长刘玉荣6868168(宅) 13188555225(手机)
大洼县兴顺派出所:
主要办案人李作凯 曹贵铭
值班室 2684110 2684126
杜忠林 宅6867399 手机13604239855
杨戈 宅6865311 手机1370987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