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辽宁葫芦岛市大法弟子自述被折磨致残的遭遇
2000年6月25日,我来到天安门,展开了法轮大法的横幅,警察不容分说把我抓了起来,第二天由户口所在地北港派出所所长李春华等人拉回来,一番严厉斥责后,把我送到了拘留所。
在拘留所里,警察可以任意打骂我,脏话令人作呕,吃饭、洗漱都在一个大厕所里,窝头是劣质的玉米面,只有几个菜叶的汤里面有时是烂菜,有时漂着一层虫子。日用品比市场贵出好几倍。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我们坚持背诵大法、炼功、讲真象,所有的犯人都被感动了,他们过去受电视的欺骗,现在明白了法轮功是咋回事。他们都对江××用卑鄙手段镇压法轮功表示愤慨,对善良的大法弟子表示同情、支持。许多人学会了背诵、抄写大法诗句,许多人表示出去后要炼功、看书,有的跟着我们学功。就连几个社会上很有名气的什么“一霸”、什么“老五”、在拘留所中称王的人也站出来保护我们法轮功学员,谁也不准欺负我们,他们警告犯人们:“法轮功都是好人,谁要欺负他们我就打谁。”许多人为我们放哨、传递消息。
大法修炼者的慈悲、大善、大忍的精神日益感化着所有的人。他们把我们当作朋友、知心人,有心里话跟我们说,有问题请教我们,他们敬佩我们,和我们在一起有一种安全感、依靠感。他们说:“你们都是好人,中国人要都像你们这样就好了。”他们非常爱听我们讲真象、讲故事,甚至要我们每天晚上讲5个故事才能睡觉。他们慢慢也开始帮助别人、关心别人,不再象以前那样自私。往日拘留所里那些打人声、骂人声、互相欺负说脏话的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祥和和友好、关心和帮助。大法修炼者改善着环境,溶化着麻木的人心。
在拘留所期间,北港街干部、派出所等人两次来找我,要我放弃修炼,保证不进京,均被我拒绝。我向他们讲真象,指导员高小平吓得慌忙说:“别听他讲了,再讲我们都得被他说服了。”可见他们害怕真象、不敢听真象。
2000年8月23日,他们非法判我劳教2年。
二、在人间地狱被折磨致残
一进劳教院“新收”屋,恶警张福胜就打了我两个耳光,原因是在搜身时搜出了一张上面有几个字的纸条。接着强迫我们坐在地上,平伸两腿不许动,一天要坐十多个小时,连上厕所都限制,长期在凉地上坐着,许多人腰疼、腿疼、拉肚子。
劳教院规定不许法轮功学员上诉,并没收了“劳动教养通知单”。我们质问警察:“这通知单上明明写着允许上诉、你们为什么不让上诉?”警察说:“那不是针对你们的,谁都可以上诉,连杀人放火都可以上诉,唯独你们法轮功不行。”
劳教院里面充满了恐怖气氛。一大队长刘国华为首的几个恶警强迫我们每天都要看侮蔑法轮功的录像、书报,逼着我们写“四书”,强迫我们放弃信仰,否则就用暴力、刑具。他们把坚定修炼的学员一个个拉到刑讯室,扒光衣服,浇上凉水(冬天也如此),戴上手铐脚镣,几个人同时拳打脚踢、棍棒相加,几根电棍同时去打,上老虎凳。更为残忍的是竟然打人体的禁区:脸部、眼睛、胸口、生殖器、把电棍插入肛门。
许多法轮功学员被打伤、打残,面容被毁。有时连走廊里都充满焦糊的肉皮味。恶警们搞体罚:把人铐在管道或钢窗上,长期罚站、罚跪,几天几夜不准睡觉。他们把我们师父的照片放在地上,强迫学员用脚踩、吐吐沫,用最下流的语言骂,他们写上攻击诬蔑大法的对联,强迫学员念。不听从者就遭到毒打、上酷刑。这种阴毒的手段,就连中共电影《红岩》里描述的酷刑都没有,许多描写日伪残忍的作品里也找不到。许多法轮功学员多次遭到毒打、旧伤没好,又添新伤,甚至骨头被打断。寒冬腊月,恶警们强迫我们睡在水泥地上、许多人被折磨患病。他们用减刑来引诱普通劳教人员虐待、任意打骂我们。
在这人间地狱里,在人权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许多学员不得已绝食抗议,却遭到了更加严重的迫害。恶警们用酷刑残害我们,多人被打伤、打残。他们把学员长期铐在“小号”里面,铐在地上进行非人摧残,甚至不许上厕所。许多人被折磨得极度虚弱、消瘦、奄奄一息。刘国华等人给绝食抗议的人强行灌食。有一次给一个姓黄的学员灌食,刘国华凶狠的说:“给他多加盐、等他渴了就得喝水、吃饭。”葫芦岛市绥中县葛家乡的陈德文就被灌了盐中毒而死。刘国华推脱责任、掩人耳目,说是心脏病死的。
教养院大墙上写着“教育、感化、挽救”,实际上却是暴力、体罚、虐待。江泽民有密令: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就地火化”。江泽民还把镇压法轮功和各级政府、公检法人员、学生、人民圈中的入党、提干、住房、工资、奖金、福利、升学、考核统统挂钩。一个法轮功学员被抓,就要株连省、市、县、乡、村、镇、街道的领导,株连子女、亲属,其用心之邪恶、手段之残忍创古今中外之最。江泽民直接指挥下的“610办公室”就像当年的“文革领导小组”一样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搞国家恐怖主义。
在暗无天日的牢房里,法轮功学员仍然坚定信仰、学法、讲真象、抵制迫害。在我们的感化下,有的干警对江××集团镇压法轮功表示不满,对我们表示同情;有的在暗中和我们交流;有的回家看大法书籍;有的不再打骂大法弟子。有许多普通劳教人员明白真象后从各方面帮助我们,有的通风报信,有的给我们传递资料,有的在警察搜查之前把我们的材料藏好,然后再还给我们……
2001年2月27日,我被转送到辽宁朝阳市“异地劳教”,朝阳劳教院用一种“铁凳子”体罚法轮功学员。这种凳子坐上20分钟就疼痛难忍,下身就会变得麻木、最后失去知觉。我们被强迫每天坐在铁凳上十三、四个小时。
在两个劳教院的摧残下,我身体受到严重的伤害:腰疼、腿疼、行走困难。有时不能走路,头晕眼花,整个下半身麻木、涨痛。朝阳劳教院看我身体状况一天天恶化,同意我去医院检查,但是不给出钱。一切费用要我自己承担。我没有钱,我要求劳教院按照规定给我出这笔钱、或者是先给我垫付上,均遭到了拒绝。直到5月份,别的法轮功学员借给我230元钱我才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风湿病、关节炎、高血压、腰椎盘突出,眼底炎症,某些生理功能丧失。直到今天,只要我醒着,我就得在痛苦中度过一天。
在这场迫害中,一些警察乘人之危,浑水摸鱼,敲诈勒索,葫芦岛市教养院的大队长刘国华勒索我家属2000元,北港街派出所指导员王学信、娄春生等人一顿饭吃掉我家2500元,这是我们这个农家一年的收入。所长李春华两次勒索我家550元,还有其他不法人员直接或变相勒索几千元。几年中,我家直接损失2、3万元。这场迫害助长着假恶斗,使整个社会更加腐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4/928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