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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胶州市摧残和折磨法轮功修炼者


山东胶州市,为确保国庆期间不再有人进京上访,于9月8日逮捕的50余名法轮功修炼者,仍遭关押。关押期间,受到公安的各种摧残和折磨,有的五天五夜不准睡觉,三天不准吃饭,让其反省。有的遭受毒打后被威胁出去不准告诉别人。有的则被送往精神病医院,与精神病患者关在一起。两位女学员因为坚持修炼,被送往精神病医院,强行注射安眠药,持续至少二十余天。在农村一些乡镇政府,则对许多法轮功修炼者处以巨额罚金,做为不准上访不准炼功的抵押金。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0/6/25/1740.html

2000年10月1日后,胶州70多位大法弟子被行政拘留。同时,张家屯镇司法所开始第三次拘禁弟子,名曰“学习班”,强制“转化学习”。此学习班由胶州市政法委直接领导,公安、检查、法院共同参与,由这些部门的领导坐镇,亲自“转化”学员。同时,各乡镇办事处及派出所也关押着大法弟子。在张家屯镇“学习班”和各乡镇办事处或派出所关押的大法弟子共有50多人。其中多位学员遭到打手的恶毒摧残。这些失去人性的恶人,魔性大发、随心所欲地对待大法弟子,拳脚棍械电警棍相加,而且数日不准睡觉。
有的派出所因拷打学员非常严重,因怕出人命,把学员送到医院治疗,如关押在南关派出所的高祀云、宋玉玲两位学员;张应镇派出所把学员的手电击的发黑、肿胀,强迫学员脱掉衣服躺在水中电击脊背;有的派出所把学员的手铐在2米多高的暖气管上,学员只能踮着脚吊着;杜村乡派出所甚至把学员3个脚趾甲揭掉,再把脚泡在盐水中,学员痛得昏死过去…….,种种非人行径实在不忍细数。

人啊,想想吧,到底是什么令你们发狂地对待善良的大法弟子?难道大法弟子在大苦大难面前所表现出来的大善大忍还不能唤回你们的人性吗?我们真的为你们的生命未来担心啊!你们可以借“工作”之名来搪塞世人,但“揭开趾甲泡盐水”的酷刑真是你们的工作内容吗?你们对得起“人民警察”的称谓吗?耻辱啊,你们现在和渣滓洞的军统特务还有什么区别?

胶州市在10月1日后有15位学员被劳教。但家属未收到任何政府职能部门的文字证明。这15位学员目前下落不明。他们是:

梁习胜、周瑞玲、刘学伟、姜万青、陈瑞娥、杜希德、王慧富、毛明照、狄新明、贺淑琴、匡本翠、刘淑英、庄泽杰、庄泽萍、纪军。

其中纪军为山东潍坊市人,因支持并帮助其父母10.1后进京上访,被胶州公安部门连夜从潍坊带到胶州关押。

10月下旬,胶州学员叶父敬被山东黄岛市刑事拘留,潘世全、耿业民、赵扬发被刑事拘留于胶州看守所。

12月6日,原胶州市广播电视局编辑部主任宋建新因修炼大法并进京上访,被送入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

以下是部分被关押学员的情况:
高祀云,36岁,(女,王家小庄农民)
李翠花,40岁(女,付家村农民)
王明江,48岁(男,王家小庄农民)
宋玉玲,45岁(女,里岔镇农民)
姜XX,40岁(男,张应镇梁家屯农民)
周彩霞,48岁(女,中云橡胶厂书记兼厂长)
王乙涵,23岁(女,中云办事处居民)
高芬,28岁(女,九龙镇艾泊村农民)
刘福艾,35岁(男,南关办事处刘家村农民)
王玉梅,28岁(女,石油部第七建设公司职工)
潘继丽,25岁(女,中云办事处居民)
刘岩,37岁(女,交通局检测线干部)
李清,21岁(女,胶西镇农民)
张磊,38岁(女,市联社职工)
刘伟,41岁(女,阜安办事处大同村居民)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12/14/4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