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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最高检察院”决定“严查严办侵犯人权案”之后的非法抓人事件


高检决定在今年5月1日至明年6月开展为期一年的“要严查严办侵犯人权犯罪”的专项活动。在这一项决定中,提出了“要严查严办对侵犯人权”的五类犯罪案例,即: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超期羁押等。然而在此公告发表后,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绑架仍有增无减。

请看下面案例:

2004年5月28日,锦州市古塔区敬业派出所管辖内的法轮功学员曹玉环在讲真象时被非法抓捕,现已证实已经送進马三家劳教所。

5月21日,锦州市古塔区石油街道(或敬业街道)的刘广富被钟屯派出所和太和国安(局、大队)无辜抓捕,送入锦州劳教所。

5月21日晚上9点多钟,锦州市古塔区钟屯乡王屯村的关淑春被钟屯派出所无辜绑架,送進洗脑班,剥夺人身自由,强迫看污蔑法轮大法的光盘。

锦州市太和兴隆街道小兴村大法弟子张树彬(音)、张宝国、赵桂荣、张玉芹(义县学员,流离失所)被当地恶警无故抓捕。

2004年5月12日,辽宁省北宁市窟窿台乡法轮功学员李岩被窟窿台派出所所长李清湖带人从家中抓走,非法关押在拘留所。

辽宁省北宁市广宁乡董晓峰、常耀青两名法轮功学员被骗到广宁乡国保大队被非法拘留。

锦州市古塔区北街派出所管辖内的张立峰,被北街派出所的片警孙峰、北街街道办事处书记陈庆合带人从家中抓走,送進洗脑班强制洗脑。

下面是张立峰在洗脑班失去自由、遭受精神折磨的一段自述:

“2004 年6月3日上午10点多钟,古塔区北街派出所片警孙峰、北街街道办事处书记陈庆合等五、六个人突然闯入我家中。進屋后孙峰问:‘张立峰,你在干什么呢?’ 我答:‘在外面打工呢。’孙峰说:‘找你来,让你学习学习,办个班。’我说:‘办啥班,我不去。’接着他们你一言我一语,说不去不行,吵吵嚷嚷的,并无理的抄走我的4本大法书。然后连拉带扯、推推搡搡的把我弄進楼下的车里。拉到市610办的洗脑班。

他们把我带到一个房间里,‘你就在这屋。’(只有我一个人)另外再由一名街道派来的人严加看管,吃饭、睡觉,寸步不离,不许随便说话。死死的看着我,就象对待一个重大的犯人。

白天我被强迫上洗脑课,强迫看攻击大法的邪恶谎言。被绑架哄骗到这里的有五、六个人(我来到这看到的情况),谁也不准说话,并且每个人都由一个街道办事处的人死死看守,气氛让人窒息。我质问他们:‘你们还讲什么法律?你们还讲什么道德?’屋里立刻有人不让说话。

几天后我身体出现了心脏病的症状(心绞痛,手麻,吃不下东西,没有劲、头抬不起来),在我身体非常虚弱的情况下,他们仍然强迫我去听课,并由两个人架着我去。到那我只能趴在桌子上,头根本抬不起来。他们逼着我看光盘,都是诽谤大法的内容。一直放完光盘才把我放回房间。因为我走不了路,他们把我搀回房间。”

上述案件是发生在高检“严查严办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的公告发表以后。今年的6月份,锦州市610办公室主办的洗脑班非法绑架学员,把学员从家中无理带走;而在4、5、6月份,几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送進劳教所。这是不是侵犯人权呢?难道炼功就违法吗?祛病健身还有罪吗?!

在锦州劳教所里,法轮功学员遭到恶警的“酷刑强制转化”,几天几夜不让睡觉,电棍、铺板,罚蹲、罚站。


佟新民:盘锦市双台区公安局政保科科长
国安大队(职务宅电0427-3835348)
妻子:吴凤霞 0427-3835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