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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大法弟子自述遭恶警毒打折磨的遭遇


我是一名大陆法轮功修炼者,女,家住天津市宝坻区,工作单位: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排关站大钟镇关区。(住:两个“关”原文为有三点水)

我 99年5月份得法,身心受益。7.20以后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违背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开始迫害法轮大法的学员。2000年4月朱金霞、张玉霞、藏惠,我们四人为了证实大法,按照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便每天早晨天不亮一起去小草场炼1小时的功。两个月后被恶人举报。大钟农场派出所恶警胡朝辉、王景元、王振和伙同大钟镇派出所恶警强行把我们非法绑架到了派出所。所长张志刚、刘海山逼迫我们放弃修炼,写保证书,我们义正辞严给予拒绝。他们还在院子里体罚我们,叫我们在墙根底站着,到了晚上张志刚没有达到目的。就恼羞成怒利用职权践踏宪法。把我们强行绑架到了看守所非法拘留半个月。

2000 年8月由于江泽民极力利用媒体造谣,污蔑攻击大法毒害了众多世人,我们四人再次走出向世人讲真相揭露邪恶。当天被恶人举报,被北潭恶警强行带我们去派出所,并非法扣留了我们的自行车。到了晚上又把我们送到宝坻区公安局政保科。当晚9点多开始对我们刑讯逼供;这些恶警有的醉醺醺的,他们把我们各关进一个房间,进门不由分说抡起胳膊向我们脸上抽打。姓刘的科长打累了,恶警张勇又用卷起的杂志书疯狂的行恶,一直到天亮。

第二天,政保科流氓科长齐汝申用两根电棍,用流氓的手段电击我们的乳房、阴部、各部位,同时还丧失人性的叫我脱光衣服,我没有服从,他又继续行恶。我身体被电击的部位出了一层水泡,这样又打了一晚上,第三天天还未亮就把我们送进宝坻区看守所。到了看守所还要强行劳动(捡豆),因我们被打的遍体鳞伤,干活十分困难,检查时他们认为不合格,就罚我们重干,只有吃饭时间休息一会,每天都要干到很晚。由于我们四人一起炼功,被监控器发现,又一次遭到迫害。所长叫姓卢的恶警把我们每人的双手铐在了铁窗上,到了晚上该睡觉了姓卢的恶警才把我们从铁窗放下来,让我们戴着铸铁的手铐睡觉,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吃饭时才给我们松开并恶狠狠的说:“你们再炼功就让你们寒鸭浮水”(一种刑罚)。在这期间派出所所长张志刚用欺骗的手段,告诉家人每人交押金4000元,不交钱不放入。就这样我们在看守所里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

1999年一直到2000年底,单位两次派人到我家,把我和我不满两岁的儿子一起非法绑架到宝坻区党校洗脑班强行洗脑,并强迫我们收看污蔑大法和师父的电视片、文章及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炮制的天安门自焚惨案。他们利用单位和家人强迫我写保证,我单位局长张会林还威逼我如果不写保证,就把我送公安局,还没收了我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