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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不法官吏刘西平的恶行


宪法第37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留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从去年8月以来就有8名大法弟子被非法绑架进“转化班”强制洗脑,其中1人因体检不合格未送成。2000年10月份历下区委副书记刘西平亲自参与这种洗脑班,曾经在郭店非法开办过。洗脑班剥夺了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侵吞了大量公民的钱财,并采取强制洗脑、用酷刑等极其残忍的手段,给300多个法轮功学员及亲属造成了巨大的身心痛苦和经济损失。

在2003年8月底,历下区一些不法之徒竟然又办起了这种违宪的、集中营式的洗脑班,地址在济南市经十路东南部山区西蒋峪(原西蒋峪小学旧址),经过改造后外墙加高,墙上加上玻璃渣,二个教室改为四个小房间,每间放三四个单人床。用当地老百姓的话讲:是专门关押迫害大法弟子的监狱。大法弟子遭迫害一个月,被勒索3000~5000元。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2/68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