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联系我们

吉林市大法弟子左艳被非法判刑十年 绝食抗议迫害


【明慧网2004年3月10日】大法弟子左艳,42岁,原吉林市交通银行职员,曾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关押在黑嘴子劳教所。在劳教所她时刻用正念抵制迫害,并主动向接触到的人讲法轮功真象。劳教所警察对她无可奈何,两个月后她正念闯出劳教所。回到家后,又堂堂正正回到工作岗位。在单位她是领导和同事们公认的称职的好职员。

2003 年9月16日晚6点半钟,大法弟子左艳在家做法轮功真象资料时,被恶人举报,吉林市610、公安局陈东风(科长)、副支队长袁志成于2003年9月16日晚7点钟,带领34名恶警、十多辆警车非法抓捕大法弟子左艳,当时左艳发现恶警们已包围了她的家时,她没有想自己的个人安危,手提三提包的大法资料准备转移走时,正好在四楼和非法抓捕她的恶警走个对面,恶警们强行地把她绑架到警车上,并抢走左艳家的电脑、打印机及大法真相资料6000余份,李老师的照片 27张、170多张真象光盘、100多张大法真象图片、100多盘炼功带和其他物品。并在9月16日晚对她进行严刑逼供一整夜,第二天又进行非法提审。陈东风在提审左艳时说:你不说出真相资料来源,就叫你家破人亡。当时将左艳的提包连同钱一并抢走,后只将空包还给左艳的家人。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恶警私自定罪。陈东风把左艳所谓的卷宗移交到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2003年12月8日至12月11日转到昌邑区法院。检察院根本不调查,按恶警们伪造的问讯记录提起公诉。2003年12月24日昌邑区法院对大法弟子左艳非法开庭,检查公诉人李英,宣读左艳“情节”特别严重。当时法庭上的全都是 610和各派出所的恶警,没有一个观众,也没有通知家属,大约开庭了四十多分钟。当时已绝食抗议19天的左艳,被反扣上手铐,戴着脚镣,是被两名法警拖进法庭的。在法庭上她面对恶警、法官慷慨陈词。恶人们对她的正义举动十分害怕,不得不草草收场,并把左艳的所谓案子定为大案。

左艳在第一看守所一直遭受野蛮灌食迫害,致使胃出血和严重的心脏病症状,现生命垂危。看守所曾向上级打报告说:左艳这种身体状况已不适合继续关押,应保外医治。但邪恶的吉林市610恶徒说:如果是其他人可以,但左艳只要有一口气就不能放。

在 2004年2月25日下午,法院给左艳送去判决书,非法判她十年。其家人找到有关部门申诉,有关部门的人员说:“左艳是组织者,问题特别严重。”她的家人开始对左艳的“问题”感到很害怕。一直托人找关系准备花钱把她买出来,但他们发现目前中国的法律,特别是对法轮功的问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定罪的,再说左艳也没有干什么违法的事,检察院和法院都是走形式。法院的审判长对左艳的家人为难的说:“我们说了不算哪,真正说了算的是610的人。”左艳现在正在绝食抵制迫害,左艳现已绝食40多天,生命垂危,并遭野蛮灌食迫害。她的父亲看到她时身体极度消瘦、心脏病发作严重、鼻子插管、腰挂一个氧气袋,人处于半昏迷状态。

2004年2月26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对吉林市委书记朱忠民、市长刚占标、政法委副书记陈福春等人发出了追查通告,这些被追查者直接或间接操纵、指挥了吉林市对法轮功的迫害,该市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36人。在不久的将来每个被追查者都要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进行偿还。在此正告继续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犯罪的恶徒:立即释放大法弟子左艳!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3/10/69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