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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康平县大法弟子杨国洪被非法判刑三年
【明慧网2004年3月3日】大法弟子杨国洪,是沈阳市康平县造纸厂工人。大法遭到迫害后,他于99年9月10日去北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却被康平县公安局政保科的李密等人非法从北京绑架到县公安局,拘留20多天。在被绑架期间,杨国洪带的1290元钱被当时的政保科长白国政搜去。当时白国政说: “我们都是康平人,我拿着比别人拿着强,这钱我先替你保管,等你回家时就给你。”可等杨国洪回家向白国政要钱时,白国洪却说钱交给财务科了。我们做经费了,这1000多元钱就这样不了了之了。不但如此,恶警还非让杨国洪再交1000元押金钱做抵押,不交就不放人,家人只好交了这笔钱,当时说一年后返回,可这钱至今还没给返回。
99年12月27日原胜利派出所所长丁春敏带领张向宁等人,又非法闯入杨国洪家。进屋就开始乱翻,又不容分说地把杨国洪强行往车里连推带拽,连房门都不让锁上,就把杨国洪绑架到胜利派出所。没有任何理由地进行关押,两天后硬逼家人交500元钱才把人放了。
2001 年1月5日,杨国洪和妻子(也是大法弟子)到亲属家串门。胜利派出所的王万民和一个孟姓警察,在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李密的指使下,又追到杨国洪的亲属家,对杨国洪和他妻子说:到局里了解点情况就回来。他们夫妻俩信以为真,就跟着他们去了。可他们不是把他夫妻二人拉到公安局,而是直奔杨国洪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进门就开始乱翻,翻完后才把他们夫妻绑架到公安局。可恶警们还不甘心,又抢走杨国洪家的钥匙,趁家没人,再次私自闯进他家进行二次抄家,因当时杨国洪被拘留20天才放回,妻子被非法判三年教养。
2003年8月15日,杨国洪为讲清大法被迫害的真象,在康平县郝官乡被受蒙骗的村民高峰、高永富举报。又遭到郝官乡派出所的非法绑架和抄家,郝官乡派出所所长于连江气急败坏地破口大骂,并对杨国洪进行强行逼供。之后又把杨国洪交到县公安局,公安局的吴玉祥、张文军等人正邪不分,把杨国洪交到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赵晓峰对杨国洪说:只要你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说不炼了,我们给你录个像就放你。杨国洪坚决不肯,就这样杨国洪被非法判刑三年,现关押在本溪溪湖临狱。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3/3/690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