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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县三年前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恶人


公安局局长:李林春
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李 震(音)

99年4月25 日以前,当时的政保科副科长由大法弟子李彦海担任。自99年4.25以后,大法弟子李彦海由于不放弃修炼而被免去副科长职务,调离政保科。李震(音)上任后多次在炼功点周围监视。7月22日——10月25日以后更加有恃无恐,变本加厉,有很多进京上访的大法弟子,都被扣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有的被送进辽中县看守所,有的被送到龙山教养院,女子自强学校,第五看守所等地进行迫害,有的被判三年劳教,没被判的也都以抵押金(当时说半年后退回)的形式被勒索现金。半年后,他们竟然不退还,说上边不让退已经缴上边了,变成了罚款。

注:李林春当时任公安局局长,所有的手续都有他的名章,现在他们已经不在原岗位。
请辽中县同修提供详细的恶人信息 (包括在当地派出所、政府及其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