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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法轮功学员杨立明被金城分局非法劳教
【明慧网2004年1月27日】杨立明,锦州凌海市金城法轮功学员,原工作单位:金城造纸股份(责任)有限公司(原名为“金城造纸厂”)。2003年7月11日晚在金城分局门前时,杨立明拿出一张法轮功真相传单给从分局警察季明看,于是季明等人以发传单为名强迫杨立明在一份材料上签字。杨立明不签,被他们硬行拽着胳膊在材料上按下手印。然后押送到锦州凌海市拘留所。在拘留所杨立明绝食抗议金城分局对他的迫害,7月16日被释放。
2003年7月29日金城分局季明等三名恶警又到杨立明家以金城分局副局长找谈话为由,将他强行绑架到车上,送锦州教养院劳教两年。为此家人承受着极大的痛苦。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7/65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