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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法弟子刘淑云、石秀红被非法判刑10年


【明慧网2003年12月24日】延边大法弟子刘淑云、石秀红被非法关押二年后,又被判刑10年,现在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
大法弟子刘淑云、石秀红于2001年11月中旬被延吉市610的办公室(政保科)的治安大队抓走,其中治安大队主谋肖彬指使部下金永一、金某(最恶之人)还有黄某、朴某等人,对刘淑云、石秀红二人滥施酷刑,其中包括:
1. 背铐;双手反铐跪地,双脚勾椅横棍上,直到人动不了晕倒;
2. 逼迫她俩两腿做舞蹈劈胯姿势,直到人疼得晕倒;
3. 缝衣针扎手、身上、腿部。
4. 用烟头烫烧手腕、落下疤痕。
5. 采用吊铐使脚尖离地等邪恶手段。

在被非法判刑10年以前,这两位大法弟子曾多次被关押、抄家、并劳教1年。和刘淑云一起被抓的还有多名大法弟子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2/24/631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