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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大法弟子张庆明被非法判刑十年
湖北省黄冈市大法弟子张庆明于2002年10月8日在资料点被绑架。2003年4月8日法院非法开庭审判;4月12日送达非法判决书,刑期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开庭审理纯属非法秘密审判和非法程序,期间没有辩护律师,没有旁听人员,没有通知任何亲(家)属到场,大门窗户紧闭。
(审判长:韦志全;陪审员:欧发良、杨龙应;书记员:龙婷;公诉人:徐济芳)。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5/2/49541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