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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市大法弟子胡建国、李群芳等被非法判重刑
辽宁朝阳市大法弟子胡建国、李群芳、孙秀华、金翠香、曹智勇、郭秀坤被非法判刑14年、11年、10年、7年不等。
参与迫害的人员名单:
朝阳市双塔区公安分局局长:张明华
政保科:白文友、赵名成
朝阳市第一看守所副所长:史所长、高智华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审判长:孙云学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苏毅、李云峰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张朝生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3/21/46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