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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女子劳教所和团河劳教所以利益驱使警察犯罪


北京市女子劳教所(原北京市新安劳教所)和北京市团河劳教所为了所谓“转化”大法弟子,利用警察的贪婪,规定“转化”一个大法弟子奖励1000元,如果误入歧途者重新修炼则罚款1500元、后来又涨到2000元。

注:现北京市新安劳教所从今年3月份开始改为戒毒所,不再关押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29/41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