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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三看守所恶警折磨大法弟子
我在2001年六月份因贴大法真相标语被非法关进了长春第三看守所。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在第十七天,我提出要炼功,管教李学森说看守所不让炼功,我说不让炼功我就绝食。恶警李学森给我戴上38斤特大脚镣(给重刑犯用的)并且还戴上手铐和脚镣连在一起,他们叫“拉上”。人被“拉上”后,坐不直,站不起,躺不下,只能趴着,上厕所得别人拖进去,解腰带擦屁股都得别人帮着做,那种痛苦难以言表。我向他们讲道理,所里的所长、科长和我谈话,我就利用这个机会向在场的警察、犯人讲清真相。因为所长在场,其他的警察和犯人都不敢阻止,都听我一个人讲,所长一直没有说话,最后说了一句:“你就把这些做人的道理给他们(指犯人)讲一讲吧!让他们也做个好人。”
我被“拉上”了25小时后因有外单位来检查,恶警李学森给我打开了手铐,逼迫我继续戴脚镣七天,才给我打开。我在第三看守所被非法关押42天后被转到别处劳教所。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2/25/25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