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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法院院长刘杨萍遭车祸被撞重伤

恶人姓名: 刘杨萍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院长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据中共媒体报道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晚,湖北省云梦县人法院院长刘杨萍被酒驾者在法院门口撞伤后在ICU接受治疗。截止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一日,刘杨萍还在ICU病房内接受治疗。据称,刘杨萍目前已苏醒。

相关信息引发网友猜测。据当地官方渠道消息,这起事故发生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晚上,当时刘杨萍从外地开会回来,正要返回法院。然而,就在单位门口,一辆汽车突然冲了过来,将刘杨萍撞倒并飞出数米远,最终倒地重伤。云梦县警方表示,肇事者自首后交代了酒驾肇事后逃离、次日迫于压力自首的情况,目前案件基本调查结束,是一起“偶发”事件。

刘杨萍被撞重伤,可能是“偶发”,但也有其必然性,可能是老天爷对她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警告,希望她不要盲目的执行“上级”的指令,不要冤枉好人,要守住良知。

刘杨萍,女,一九七零年十月生,湖北孝南人,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历任孝感市孝南区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第二庭庭长、少年审判庭庭长、政治处主任。二零一二年二月,任孝感市孝南区法院副院长、政治处主任、党组成员、审判委员委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孝感市大悟县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零二零十二月,任云梦县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三级高级法官。

据称,刘杨萍从事刑事审判16年,审理刑事公诉案件600余件,结案率100%,她是“孝感市十佳政法干警”、“全省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二零二一年五月,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授予云梦县法院“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

刘杨萍任职期间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

1、云梦县法轮功学员肖厚林被非法判刑

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法轮功学员肖厚林,男,五十岁左右,云梦县胡金店人。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因发真相资料救人时被绑架,云梦县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判刑一年,并处有罚金(数目不详),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入监区,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被劫持到八监区。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五日刑满回家。

2、湖北应城市好医生熊继伟被劫入冤狱

熊继伟,湖北医科大学本科毕业,是湖北省双环医院内儿科的一名主任医生。他于一九九六年开始学法轮功,身心受益,他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个好人,工作认真负责,为别人着想,助人为乐,在当地有口皆碑。这样一个令人敬佩和喜爱的好医生,却屡遭中共不法人员的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上午八点多钟,孝感市公安局警察伙同汉川市公安局、应城东马坊派出所警察一行十多人,开着三辆警车,非法抓捕了东马坊熊继伟、熊文志(曾用名熊文德)、汪刚强、黎国平等四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湖北省汉川市公安局办案中心非法关押。在办案中心,熊继伟遭到非法审问,坐老虎凳长达二十多个小时,连上厕所都不允许,汉川市公安局姓龙的政委恶狠狠地对熊继伟说了两遍:“就是要你生不如死!”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

鉴于汉川公安局违法抓人,非法盗窃熊继伟家的私人物品,拘留通知书没有按照最迟在二十四小时内送达家属,熊继伟被非法关押期间受到酷刑折磨等事实,熊继伟家属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份就对汉川公安局提起控告,汉川市法院立了案。由于受理法院的变更,故熊继伟家属于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又去离家一百多公里的大悟县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大悟县法院院长刘杨萍,副院长王孔文,行政庭庭长王姝玲等人去湖北省应城市找到熊继伟的家属要求她撤诉,希望她考虑一下,熊继伟的家属给出的答复是“不撤诉”。随后家属受到威胁。三月二十二日,大悟法院以熊继伟现在属于刑事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为由,未经开庭审理,直接裁定驳回起诉。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在安陆市法院被非法庭审,熊继伟被冤判四年半,并处罚金五千元;熊文志和汪刚强分别被冤判两年、并处罚金三千元。他们三人后来都被劫持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继续迫害。

人在做,天在看,三尺头上有神灵,都在注视着人间每个人的一举一动、一思一念,都有详细的账本,尤其是参与迫害法轮功天法,到时算总账。自古以来,恶有恶报是天理。迫害法轮功的人遭恶报是以不同形式展现在人间的,或者遭车祸,或者患疾病,或者被外伤,或者被法律制裁下牢房,或者遭自缢,或者遭他杀,或者累及家人遭殃,等等,但不管哪种方式,都会给自己和家人留下痛苦和不幸。参与指挥迫害法轮功的湖北省孝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许志华,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凌晨三时许突发心脏病死亡,年四十九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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