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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殷学儒被查

恶人姓名: 殷学儒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检察长

二零二三年三月,原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殷学儒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殷学儒,男,汉族,内蒙古乌达人,一九六一年十一月生。主要履历: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任石嘴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书记;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任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殷学儒于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二年,担任宁夏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应对全区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领导责任。

◎宁夏石嘴山市大法弟子穆志宏,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与其他四位银川市大法弟子被银川市610、公安局一处恶警采取蹲坑、跟踪、窃听电话等卑鄙手段绑架。穆志宏被石嘴山市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其他具体案例不再列举。

结语

近三年,自中共政法系统开始所谓“整顿”以来,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除遭“整顿”外,染疫死亡的也很多。

这些人员中,都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被查、开除公职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8/26/参与迫害法轮功-四名中共检察院官员遭恶报-464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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