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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江西省鹰潭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王建东被查

恶人姓名: 王建东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院长

王建东,男,汉族,一九六一年一月出生,吉林省大安市人。其主要履历: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七月,任贵溪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任鹰潭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任鹰潭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消息,原江西省鹰潭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王建东被审查调查。

在王建东担任贵溪市法院和鹰潭市中级法院的主要领导职务期间,对这两地的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判刑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遭非法庭审、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九人,包括王兴、黄红强、艾国祥、曹伟红、彭瑛、黄兰晴、刘宝珍、刘嫦娥和胡德元。。

◎二零零七年十月八日凌晨,鹰潭市、贵溪市法轮功学员王兴、黄红强、艾国祥、曹伟红、彭瑛、黄兰晴同时被鹰潭市国安非法抓捕,并且遭非法刑讯逼供。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六名法轮功学员遭贵溪市法院非法庭审。五月二十二日,六人被贵溪市法院非法判刑。

◎法轮功学员刘嫦娥、胡德元遭非法庭审、判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鹰潭市法轮功学员刘嫦娥被鹰潭市月湖区白露乡法庭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鹰潭市法轮功学员刘宝珍讲真相时,被鹰潭市四青乡派出所绑架,后被鹰潭市月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刘宝珍上诉到鹰潭市中级法院。鹰潭市中级法院罔顾事实,非法维持冤判,刘宝珍被劫持到省女子监狱遭受非法关押和酷刑折磨。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鹰潭市老年法轮功学员胡德元被鹰潭市月湖区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罚金一万元。

王建东作为贵溪市法院和鹰潭市中级法院的主要领导,对上述迫害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和间接责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3/28/大陆又有四名法院院长遭恶报被查-458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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