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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委办公厅主任张朝德遭恶报 获刑十一年 罚款一百五十万元

恶人姓名: 张朝德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主任

三、云南省委办公厅主任张朝德遭恶报 获刑十一年 罚款一百五十万元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二零二二年云南省高级法院工作报告公布,云南省委原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张朝德因受贿罪获刑十一年,罚金一百五十万元。

张朝德,一九六二年八月出生,云南省威信县人,二零零七年五月至二零一一年四月任昭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张朝德任政法委书记期间,二十七岁的云南省昭通彝良县人民银行职工法轮功学员迟志被迫害致死,邝德英、王建英、汤继荣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张朝德积极参与、指挥参与了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中共政法系统从二零二一年二月底开始所谓“整顿”,向民众开通举报热线。最高法院公布了“公检法干警专属罪名”;最高检察院网站称,对违法办案者“过筛子”、“倒查”,二零二零年搞“倒查二十年”。那些卖力迫害善良法轮功学员的人,一定是道德低下、贪污腐败之徒,现在也是胆颤心惊的度日如年。这还只是人间的报应,老天爷的惩罚更可怕。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4/迫害法轮功学员-三名原中共政法委书记遭恶报获刑-437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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