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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后照样被算账的市县第一把手

恶人姓名: 黄强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市委书记兼综治委主任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21年来,广东省梅州市大大小小的官员因为迫害大法而遭受恶报,如几任前梅江区中共区委书记黄开龙病死、彭耀新与谢耀琪自杀,副书记张茂先、数位副区长(李明华、郭敏谋)落马。披露报道出来仅是冰山一角。为了警醒世人,尤其是仍在继续参与迫害的梅州市各级官员,现列举以前未报道的以下案例。
离任后照样被算账的市县第一把手

1、黄强,男,1961年2月出生,汉族,广东省廉江县人, 2014年8月至2016年7月任广东省梅州市委书记兼综治委主任。在其任梅州市委书记兼综治委主任期间,主持部署梅州市综治和平安建设,有许多法轮功学员受迫害。如叶广辉、刘美玲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尤其其任期后半段,梁顺景、罗继传、朱贤生、刘备平、刘利春、练光珠等因“诉江”等原因被冤判。 2020年5月,黄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成为第三位落马的梅州市委书记(其两位前任李嘉、朱泽君均已落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25/参与迫害法轮功-广东梅州大小官员遭恶报-415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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